什么是「沪港通/深港通」?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于2014年4月10日刊发联合公告(联合公告),原则批准中国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建立交易及结算互联互通机制(沪港通)。在沪港通项目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实现两地市场买卖盘相互传递,及设立相关技术基础设施(沪港交易通),从而让各自市场的投资者能够买卖在对方市场上市的股票。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香港结算;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结算)透过沪港交易通执行交易的中国内地及香港的投资者进行结算及交收并提供包括存管、名义持有人和其他相关服务。
*有关详细沪港通及深港通资料,请查看香港交易所 沪港通及深港通网页。
*了解沪港通及深港通合资格股份。
谁可参与沪港通/深港通?
除深交所的创业板股票初期只限机构专业投资者买卖外,联交所接纳所有香港及海外投资者参与沪港通及深港通买卖中华通证券。只有内地机构投资者及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方可参与南向交易买卖港股通股票,相关条件为个人投资者在其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 万元。
哪些产品可透过沪港通进行交易?
沪股通
目前, 香港与海外投资者可买卖上交所市场上市的若干股票(沪股通股票),包括上证180指数的成份股、上证380指数的成份股,以及不在上述指数成份股内但有H股同时在联交所上市及买卖的上交所上市A股,但不包括下列股票:
(a)不以人民币交易的沪股;及(b)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沪股。
深港通
深港通推出后,香港及海外投资者将可买卖在深交所市场上市的个别股票(即深股通股票),包括深证成份指数和深证中小创新指数成份股中所有市值不少于人民币60 亿元的成份股,以及有相关H 股在联交所上市的所有深交所上市A 股, 但不包括: (a) 不以人民币交易的深股;及(b) 被实施风险警示或除牌安排的深股。
经沪港通进行的交易是否受到香港法律或内地法律保障?
根据联合公告,中国证监会及香港证监会均将积极加强跨境的的监管及执法合作。
中国证监会及香港证监会将各自采取所有必要措施,以确保双方为保障投资者利益之目的,在沪港通下建立有效机制,及时应对各自或双方市场出现的违法行为。
我们是否受投资者赔偿基金保障?
透过联交所参与者参与沪港通及深港通的香港投资者将继续受到香港法例保障。
与任何涉及分托管安排的海外投资相似,投资者亦面对价值链中任何额外人士(这里指内地的中央登记公司中国结算)的对手方风险。
同样,交易及结算活动方面,香港投资者将继续与联交所参与者协调,并受到《证券及期货条例》保障。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现有的投资者赔偿基金并不涵盖任何北向交易。